现就我单位建设的 工程,作为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对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承诺如下:
一、认真履行建设单位职责,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二、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并认真落实。
三、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行总承包制,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按标准提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定期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施工单位,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资金。
四、不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违法分包,违法肢解发包工程,不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合理工期。
五、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相关的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尤其是地下管线、高压电缆、燃气管线等资料。
六、对施工活动中可能影响的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变形监测,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七、不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八、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及时组织专家组对超过一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论证,确保方案安全可靠,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深基坑进行变形观测。
九、接到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停工整改的报告后,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及时书面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十、应当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及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十一、依法依规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从严处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自愿接受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经济或行政处罚。
建设单位(章): 电 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 电 话:
项目负责人(签章): 电 话: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