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不下去了,怎么办(公司开不下去了直接注销还是申请破产)

很多小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在面临诉讼风险时,可能会优先选择简易注销掉自己的公司,企图通过这种方式避免一些风险。毕竟简易注销中,关于公司的债权债务问题只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没问题即可,不需要提供相应的清算文件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9条,公司对外的债主可以直接起诉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简单来说,那就是公司对外负债累累,注销公司并不能真正的解决问题,反而会让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直接承担责任。

简单来说,直接注销公司的方法简单粗暴,但是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并不能逃开责任。破产申请程序会更复杂,时间比较久,但是通过法院宣告破产,股东、法定代表人之后不需要再承担任何责任。

所以说,面对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形,正确的打开方式应该是申请破产

什么是破产申请?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就是通过法院对外宣告这个公司资不抵债,没有任何“起死回生”的可能了,所以现在要告诉公司债权人、债务人,我们只能把企业剩下的东西搜罗搜罗尽可能还你一点钱,但剩下的我真还不起,作为“企业”我要“死”了。

这里就涉及到《民法典》中关于公司最基本的概念——法人人格独立。简单理解,就是指注册后的公司和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属于独立的个体,双方的财产、债务都是属于自己的,和对方无关。公司只以自己的财产去还钱,现在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就等于公开宣告公司的死亡,公司以后赚不了钱自然也就不用还钱了。

如何申请破产程序,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本文只做简单的介绍,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账号,后续会出详细的文章。

申请破产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公司自己去法院申请,另一种是公司的债权人去申请。公司自己去法院申请需要事先准备比较多的材料,比如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公司的债权人去申请,就比较简单了,一般有无可供执行的执行文件就可以申请破产了,实践中,常见的就是员工劳动仲裁公司,然后申请强制执行,发现公司无财产可执行,员工就可以申请公司破产了。

法院受理公司破产申请后,会通过摇号的方式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公司接下来的主要任务,就是配合法院方的工作。

整体来说,作为律师,除非特殊情形,更建议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在面临资不抵债的情形时,通过申请破产来确认公司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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